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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兵同志在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07年03月28日】 【字号:

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源头治理
深入开展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07年3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总结去年工作,研究和落实今年任务。国家粮食局党组非常重视这次会议,党组书记、局长聂振邦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今年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抓紧贯彻落实。下面,我受党组的委托就2006年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安排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2006年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2006年,全国粮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粮食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实施纲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取得了新成效,特别是在严肃党纪政纪、治理商业贿赂、查处腐败分子、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学习党章,加强党风党纪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增强
  去年,各地粮食部门普遍认真开展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活动,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组织收看反腐倡廉教育片,参观展览,召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学习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利用当地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举行干部廉政宣誓,上廉政党课等多种教育形式,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黑龙江、江苏、广东、江西、青海、海南省粮食局把学习贯彻党章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举办“学党章”知识竞赛,组织撰写学习体会。重庆市、贵州省粮食部门开展了“家庭助廉活动”。湖北、云南省和新疆兵团粮食部门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浙江、新疆、大连粮食部门组织学唱廉政歌曲、举行演讲比赛,利用局域网创建廉政文化论坛,撰写廉政学习心得。山东省粮食局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湖南省粮食局纪检组撰写3万多字讲课教材,先后四次对568名参加培训干部进行廉政教育。
  各地粮食部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辽宁、西藏、陕西、河北等省区粮食部门清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问题,检查领导干部用车、住房、兼职、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情况。上海市粮食局加强了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出国管理。四川、广西等省区粮食局深入开展了清理纠正投资入股企业工作。河南、天津等省市粮食局纪检组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宁夏区粮食局纪检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92人次。国家粮食局党组两次开会学习讨论中纪委领导“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讲话,印发了《关于贯彻中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意见的实施办法》、《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关于贯彻中央<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加强了对涉及权、钱、物等粮食流通主要业务和干部提拔任用等工作的监督,规范司级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工作。

  (二)推进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以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市场粮价为重点,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问题。国家粮食局在政府网上开辟了“局长信箱”、“农民之友”等服务栏目,积极宣传粮食部门的工作和行业新风尚。在粮食收购旺季,各级粮食行政机关和粮食收购企业认真执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做到政策、价格、等级、标准“四公开”,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各地纪检监察部门配合中心工作,对粮食收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收购中出现的问题,防止出现“谷贱伤农”、“卖粮难”。为防止收购中出现压级压价、超量扣水扣杂、拖欠农民售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安徽省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有关部门派出6个检查组深入收购工作一线进行明查暗访,在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期间受理群众投诉和政策咨询143件。新疆自治区粮食局组织5 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多次深入收购企业开展粮食收购“直补政策”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扰乱收购秩序、套取收购“补贴款”行为等涉粮案件21起。河南省粮食局组成8个督导组,由局领导分片包干深入收购现场,督促检查,使夏粮收购期间不正之风投诉大幅下降。
  为加强陈化粮销售监管,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连续下发了关于陈化粮销售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2001年清仓查库时鉴定的库存陈化粮全部安排销售处理,并派调查组赴吉林、辽宁查处了违规倒卖陈化粮事件。各地粮食纪检监察部门普遍开展了军供、救灾等政策性供粮和陈化粮处理、储备粮轮换等专项检查。全面加强陈化粮监管,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上海市粮食部门对本市23家陈化粮购粮企业购粮资格、合同、定向销售、生产使用、出入库等进行全程监管,开展市场联合检查,共监管陈化粮9万吨。在军粮供应方面,目前全国大部分地方都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军粮供应粮源联购分销统筹工作,确保军粮质量,树立了军供部门良好形象。
  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湖北、甘肃、山东、四川、江西、广西、内蒙等地粮食局参加了省电台“政风行风热线”、“阳光政务热线”栏目节目,局领导与群众直接对话,派人登门走访投诉人,公开日常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江苏省粮食部门大力宣传《江苏省粮食行业服务公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黑龙江省粮食部门总结经验,继续抓“班子、亲民、兴粮、系统”四项重点工作,组织对全省各地市评议活动检查,召开评议经验交流会。安徽、吉林、海南、云南省粮食部门开展了全省粮食行政机关政风评议工作。陕西省粮食系统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诚信服务最佳单位”和“十佳服务明星”,推进优质服务。
  去年,各地粮食部门继续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推进放心粮油产品进社区、进军营、进学校。国家粮食局在济南召开了全国放心粮油进农村工作会议,表彰了56家先进单位。各地落实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粮食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积极开展农村粮食连锁经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自2001年以来粮食行业协会共推出放心粮油产品2662个,放心粮店176个,中央电视台做了专题报道。

  (三)严明纪律,继续查办违纪案件
  2006年,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中央纪委领导关于案件查办工作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梳理、总结案件查处工作中存在的力度不够、能力水平不高等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认真排查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维护党纪政纪。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机关2006年共收到信访举报件3294件,其中初查核实件为1226件,立案件为378件,案件涉及县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79人,其中113件司法机关已介入。结案331件,受到各种处分337人,其中县级10人,科级79人。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局2006年受理各类举报95件。江苏省粮食系统去年共收到群众来信265件,接待来访878人次,受理举报电话52次,已查结和处理1174件次。查处违法违纪案件62件,已结案57件,系统内立案68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司法处理68人,其中开除党籍30人,判刑27人,追回资金464万元。四川省粮食系统去年共受理举报件161件,初核151件,立案31件,结案32件,11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挽回经济损失194.98万元。河南省粮食系统去年共受理举报件179件,初核105件,立案68件,结案65件,其中司法机关介入25件,57人受到党政纪处分。重庆、黑龙江、山东、吉林、河北等地案件查处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
  从去年全国粮食系统的举报件数量、内容和查办案件情况看,总体上粮食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有所减少,举报案件数量、处理人数近四年均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反腐败任务依然艰巨。各地粮食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有所增加,如重庆市粮食局纪检组对市油脂公司原经理等人的受贿案件进行了认真处理,有三人因受贿罪受到司法机关的法律制裁。广西自治区粮食局纪检组派人直接参与调查柳州五里卡粮库主任私自将陈化粮当口粮处理及陈化粮当新粮入库问题,对5名违纪人员进行了处分。山西省粮食局违反规定在运城五老峰旅游风景区修建“云峰阁”宾馆和“粮神殿”,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点名进行了严肃批评。我们组局配合山西省纪委组成专案组进行立案调查,此案还在调查中。

  (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粮食局和全国粮食系统普遍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借鉴安徽省粮食局的经验,通过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建制等阶段有序开展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增强了法制纪律观念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各地粮食纪检监察部门将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领导讲话、法律、政策规定汇编成册,编发粮食部门商业贿赂典型案件警示材料,编印治理工作简报,结合每个阶段开展宣传教育。新疆自治区粮食局党委、纪委先后四次召开处以上干部会议,学习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精神,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树荣辱,唱正气歌”比赛。北京、贵州、甘肃等省市粮食局通过板报、墙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意义。
  二是各地粮食部门找到了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工作重点。天津、广东、四川、江苏、福建等地粮食部门把储备粮轮换、陈化粮拍卖、粮食购销、军粮供应、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粮食市场监督检查、政府采购和其他采购等领域和环节作为重点,总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点防范部位,归纳粮食流通领域商业贿赂10种表现形式。河南省粮食局确定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重点岗位108个、重点环节93个、重点人员194人。
  三是各地粮食部门落实《实施纲要》,加强了制度建设。驻局纪检组监察局对各司室、直属单位逐个检查,重点落实有粮食部门特点的18项具体防范制度,同时,认真查清涉及商业贿赂行为的举报件。新疆自治区粮食局各部门共修订完善了41项规章制度,补充出台了11项规章制度。河南省粮食局各部门共新建规章制度53项,修订完善规章制度94项。青岛市粮食局制定了《关于对重点事项实施提前介入加强监督的意见》,针对粮食购销、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重要事项,加强监管。

  (五)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加强监督,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各地粮食部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权力监督,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投资体制改革和政务公开。江西、甘肃省粮食局以制度推动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考核评议办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流通监督检查人员行为规范》、《集中审理行政许可事项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江苏省粮食局将去年定为“制度建设推进年”,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修订了《机关制度汇编》。
  各地还重视制度落实,加强监督。安徽省粮食局纪检监察机关认为业务单位拟发文件中提出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统一着装等规定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精神,引起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予以纠正。北京市、黑龙江、四川、山东省粮食局纪检组围绕“三重一大”,不断完善监督方法和理顺监督程序,积极参与陈化粮拍卖、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招标、军粮采购招标的监督。陕西省粮食局对局机关和事业单位银行帐号、“小金库”、“帐外帐”严加监管,落实“收支两条线”。上海市粮食局制定了《专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储备粮轮换的市场化竞价交易,制定《地方储备粮电子交易管理规则》。各地粮食纪检监察机关对拟提任干部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充分行使一票否决权,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
  过去的一年里,全国粮食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驻在部门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为粮食改革发展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粮食流通工作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各地工作开展还不平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粮食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要认真研究;二是对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等指导思想理解还有待加深,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够;三是面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对于上述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07年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全面开展“十一五”规划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快粮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7年国家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要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继续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紧密结合粮食流通工作改革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粮食工作实际,今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粮食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粮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贯彻中央关于做好粮食工作和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方针政策,在加强调控、保证供应、稳定价格、依法行政、服务“三农”、完善体制、创新机制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要教育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求真务实,勤俭节约,反腐倡廉。1、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活动;2、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3、严肃处理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的行为;4、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5、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6、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总结经验教训,牢记“两个务必”,增强政治鉴别力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通报批评了山西省粮食局违规建设“云峰阁”宾馆和“粮神殿”问题。国家粮食局党组高度重视,认为温总理的严肃批评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刹住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不良风气,刹住违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粮食工作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坚决拥护国务院刹住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不良风气的决定,坚决拥护对山西省粮食局违规建设问题的通报批评,坚决落实中央抓党风廉政建设采取的措施。对于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违规违纪奢侈浪费行为决不袒护。山西省粮食局违规建设宾馆和“粮神殿”,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温总理的批评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指出了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体现了国务院领导和中纪委领导同志对粮食系统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是对粮食工作的有力指导和支持。我们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助党组认真研究解决好粮食系统中存在的有禁不止、奢侈浪费、政治敏感性不强等突出问题。要通过这一问题的处理,从中汲取教训,在粮食系统中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
  粮食系统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认识到违规建设高档楼堂馆所,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是一种严重的铺张浪费行为,也是滥用行政权力的腐败行为。要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奢靡之风,在各项工作中自觉贯彻勤俭节约原则,精打细算,严格把关,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对近年来粮食行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地清查,对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典型案件要进行曝光。
  粮食系统领导干部要总结“粮神殿”的教训,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我国社会价值观念日趋多样,正确的与错误的,先进的与落后的,主流的与非主流的思想观念相互交织。面对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形势,如果我们不敏感、不研究、不能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不能有效地引导社会思潮和社会舆论,就会削弱党执政的思想基础,甚至危及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论述,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就河南省南阳市建造“清官祠”问题要求“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的重要文章,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在事关方向、事关原则的问题上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中央领导要求领导干部要讲政治,牢记“两个务必”,增强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首先做到,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粮食系统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部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开展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忠诚,立场坚定,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抵制错误言论和倾向。做到讲政治、讲正气,严守党的秘密,不信谣,不传谣。严肃查处对党的决议和政策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加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不断增强廉洁意识。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和严格要求。决不允许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决不允许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3、在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中,要教育引导粮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正确对待进退留转。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和驻京办事机构专项清理工作。完善制度,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四)严肃党的纪律,保持查处案件工作力度
  1、要重点查办粮食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2、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虚假招标投标案件,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3、严肃查办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4、严肃查办在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购销活动中弄虚作假套取费用补贴、侵吞国家粮款、私自倒卖库存粮食非法牟利的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认真剖析粮食系统违规违纪案件的新特点,完善规章制度,改进实际工作。进一步加强纪检信访举报、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保障党员权利。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宽严相济,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各项工作,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制度。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督促落实防范制度,不断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纠正和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1、在粮食收购工作中,加强对粮食收购企业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规定及时启动最低价收购执行预案,广泛宣传最低价收购政策,公布最低价收购粮食的委托收购库点。督促企业积极挂牌收购,并做到政策、价格、等级、标准“四公开”,及时向农民结算售粮款,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坚决查处不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拒收限收、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2、在粮食销售工作中,切实做好对军供粮、退耕还林供粮、水库移民供粮、救灾供粮等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粮食质量的监管力度,严防有毒有害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克扣数量、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规范粮食市场秩序,查处不按规定及时出库或擅自动用国家临时存储粮等违规行为,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
  3、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中,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监督检查,对改制中未落实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安置措施的,及时予以纠正。做好职工群众信访举报接待工作,坚持领导接待群众制度,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4、继续深入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构建农村“放心粮油”营销网络,提供订单服务、信息服务、农技服务、购销服务、兑换服务,贴近群众,方便农民。办好“行风热线”,倾听群众意见,解决农民在粮食生产和流通中最关心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宣传基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典型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搞好行风评议和政风建设。

  (六)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抓好各项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监督,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完善政务公开。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继续清理“小金库”,严格公共资金、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督。

  (七)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完善储备粮轮换、临时存储粮食销售、代储库资格审批、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国家粮食检验机构推荐等工作的公开制度。
  加强国有粮食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效能监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库存安全。加强效能监察,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

  要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领导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讲话中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要求,对照检查找差距,认真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从粮食主管部门做起,粮食系统领导干部要做表率,以身作则,切实改进作风,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聚精会神、心无旁骛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解决粮食系统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问题,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要牢记“两个务必”,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大力倡导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党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党委要协助党组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定期分析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研究改进作风的对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和部署。各级粮食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委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要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督促和落实。坚持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紧紧围绕贯彻中央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粮食系统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粮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开拓进取,牢记宗旨、艰苦奋斗,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既要秉公执纪,又要关心爱护党员干部,支持和保护他们改革创新实践的积极性。纪检监察干部要清正廉洁,敢于碰硬,刚直不阿,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真抓实干、严格自律的模范。要认真研究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开拓创新。
  同志们,党的十七大即将在今年召开,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十六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勤勤恳恳、扎扎实实、任劳任怨地做好各项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实际行动推动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粮食流通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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