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31日)
同志们:
历时两天的部分省(区、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座谈会就要结束了,经过与会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既定的各项议程。国家粮食局党组对这个一年一度的企业改革座谈会非常重视,聂振邦局长亲自过问会议的议程,对会议讨论的主题作出重要指示。会议期间,与会代表交流了各地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情况,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任务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总的来看,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去年以来各地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进展顺利
去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国粮财[2006]123号),继续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进展顺利。
(一)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认定和剥离工作基本完成,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
据粮食部门统计,目前,各地基本完成了对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认定和剥离工作。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的认定和剥离,减轻了企业负担,为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形成了较为平稳的改革氛围。
一是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努力做好职工社会保障工作。通过地方财政补助、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和企业自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稳妥地做好企业富余职工的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据粮食部门统计,各地自实行粮改以来,至2007年6月底,共筹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资金400多亿元,用于支付企业富余职工分流的经济补偿金和社会保障资金。全国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有80.6万人,失业保险的有60.8万人,医疗保险的有51万人,分别占职工人数的94.2%、71%和59.6%。
二是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再就业政策,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各地通过各种方式,努力创造就业岗位。2007年上半年安置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9.8万人,其中粮食部门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6.1万人,占全部安置数的62.2%。自1998年粮改初期至2007年6月底,全国累计安置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122万人,占全部分流职工的49.8%,其中粮食部门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76.6万人,占全部安置数的31.3%。
(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企业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
各地采取改组联合、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整体转制、国有民营等多种形式,优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结构,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截至2007年6月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总数为24300个,其中购销企业15847个,比上年末分别减少874个,99个,减幅分别为3.6%,0.6%。与粮改初期的1998年年底比,分别减少28940个、14587个,减幅为54.4%、47.9%。现有国有粮食企业中,已改制企业19243个,其中购销企业12511个,分别占全部企业数的79.2%和78.9%。
(四)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转换,促进了粮食产业化发展。
各地积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开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增收。截至2007年6月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1507个,其中购销企业974个。为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会同农业发展银行在去年确定的1212家重点支持的粮油产业化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范围,在粮食收购资金、技术改造、基地建设等方面优先提供贷款支持。截至2007年6月底,农发行发放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余额为477.27亿元,同比增加234.17亿元。同时,辽宁、河北、上海、安徽、湖北、湖南、四川、新疆、宁夏等省(区、市)积极争取了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重点扶持一批产业化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有力促进了粮食产业化的发展。
(五)改革改制后的国有粮食企业竞争力逐步增强,继续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
2006年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2476亿斤,同比增加177亿斤,占全社会粮食收购总量的61%。2007年上半年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1010亿斤,占全社会粮食收购总量的53%,有效地发挥了市场主渠道作用,增强了在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中的影响力。同时,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2007年1-6月,国有粮食企业比上年同期减亏了18.17亿元,减幅为53%,一些省(区、市)实现整体盈利。
二、当前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当前,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中也还面临一些老问题和新情况,主要是:不少省份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财务挂账还有些遗留问题没有解决,尤其是企业经营性挂账数额较大,附营企业改革难到位,遗留的隐患多,制约整个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多数地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配套资金存在较大缺口,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仍然较重;部分地区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比较缓慢,国债资金建设粮库形成资产的产权关系还没有理顺;大部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适应市场要求的企业经营机制尚未建立等。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措施,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用改革的办法,发展的思路,解决存在的问题。当前,要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加快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企业经营机制与服从粮食宏观调控的关系。
近几年来,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各地通过实行政企分开,减轻企业历史包袱,推进兼并重组,转换经营机制等措施,加大了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力度,国有粮食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初步确立,并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有些地方尤其是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地方,在推进改革中又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方面,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实施以来,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地区的国有粮食企业按照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积极入市收购,发挥了收购主渠道作用,保持了粮价的稳定,促进了农民增收,为国家实施粮食宏观调控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一些国有粮食企业承担粮食最低收购价任务后,由于只管收储,并能得到收购费用和储存费用,不负责销售,企业做“坐商”、吃补贴饭的思想又有了抬头,市场经营理念开始淡薄,对企业继续深化改革、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企业经营机制带来了一定影响。
因此,各地粮食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使国有粮食企业切实领会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处理好服从国家粮食宏观调控与加快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企业经营机制的关系。既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服务粮食宏观调控大局,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市场主渠道作用,又要坚定不移地加快企业改革步伐,不断增强市场经营意识,建立适应市场化要求的企业经营机制,依靠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管理,赢得市场竞争力,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不断巩固已取得的改革成果。
(二)正确处理好发展粮食产业化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关系。
当前,粮食产业化已成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结合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积极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有些地方还结合旧城改造、粮食企业搬迁,建设粮食产业园区,发展势头很好。但我们也看到,各地在发展粮食产业化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一些地方对当地发展粮食产业化没有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盲目上项目、建“园区”,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有些粮食产业化企业没有形成真正的产业链,规模小,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足,经营附加值较低,难以形成辐射力和带动力。二是有些地区对当地的粮食供求状况缺乏全面的分析和判断,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思想意识淡化,在发展粮食产业化过程中,尤其是在发展以粮食为原料的生物质能源过程中,出现了与人争粮的现象,有的玉米主产区的玉米工业消费总规模超出了本地区玉米的年产量。玉米工业消费数量的快速增加,直接减少了饲用玉米的供给量,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一定影响。
这些问题的出现,归根结底就是一些地区没有处理好国家产业政策与粮食产业化发展的关系,片面追求粮食产业化的规模和数量,忽视了国家产业政策的方向,其结果必然会制约粮食产业化的实际绩效,甚至带来损失和浪费。因此,在发展粮食产业化过程中,要统筹规划,从国家粮食产业政策出发,因地制宜,科学决策,积极稳妥地发展粮食产业化,决不能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正确处理好做好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关系。
富余职工分流安置是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认真做好企业富余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是确保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近几年来,各地粮食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关于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正确处理好做好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与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关系,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粮改初期以来,分流了245万职工,有近50%的下岗职工得到了妥善安置,改革基本上做到了平稳有序,没有出现大规模的群体上访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这几年来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还存在不少遗留问题,还有相当一部分下岗职工没有找到就业渠道,生活比较困难。因此,作为政府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时刻把职工尤其是下岗职工的冷暖放在心上,继续做好职工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一方面,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积极筹集分流安置职工的资金,落实职工的社会保障政策,切实解决好改革中的遗留问题。另一方面,要把推进改革和创造就业结合起来,将国有粮食企业分流职工纳入当地就业再就业规划,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各地粮食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为粮食部门的下岗职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利用现有网点、仓房和产业优势,拓展经营网络,构建新的发展平台,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国有粮食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发展产业化经营,吸纳下岗分流人员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四)正确处理好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关系。
产权制度改革是企业改革的核心。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各地要把加快推进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阶段,不能把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停留在换个企业名称等表面形式。要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粮食企业的布局和结构,推进企业的兼并重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渠道。
近几年来,各地在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通过对国有粮食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同时,有些地方如湖南、河北等,在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中,对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形式也作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但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有的地方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也出现了少数企业不按法定程序和步骤操作的问题;一些地方对由国债资金建设粮库形成的资产,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处理,有的还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解决,就会影响到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因此,各地在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决不能以牺牲国有资产安全为代价,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改制步骤和操作程序,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作为企业改制的重要考核内容。对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纠正。对利用国债资金建设的粮食仓储设施,要尽快理顺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必须突出抓好的几项工作
当前,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改革和发展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粮改尤其是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措施,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着力解决制约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一)继续解决好国有粮食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要继续研究和完善粮食财务挂账的消化处理办法和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今年年初,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粮食局等九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清理认定及从企业剥离工作的通知》(财建[2007]10号),要求以省政府的名义报送各地粮食财务挂账认定数。目前还有少数几个省份没有报送,请这些省份粮食部门商有关部门尽快完成上报工作。同时,各地要抓好企业经营性财务挂账的核实、处理工作,结合企业改革,积极研究和探索企业经营性粮食财务挂账的处理办法。
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分流安置职工的遗留问题。各地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大地方财政安排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继续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一部分资金。同时,国有粮食企业也要结合产权制度改革,用国有资本退出的收入,以及企业经营的利润,解决国有粮食企业分流安置职工的资金缺口。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落实职工的社会保障政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三是积极落实国家再就业政策,促进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各地粮食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将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纳入当地再就业规划,并享受相应的政策,在公益性岗位安置中向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倾斜。要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利用自身的优势,开展多种经营和便民服务,增加就业岗位。尤其是要通过改革,转换机制,做大做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吸纳下岗分流人员再就业。
(二)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研究和探索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经营和监管的有效形式。
各地要加大对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积极开展调研,了解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情况,以及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指导企业规范改制,妥善处理好有关政策的衔接,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批。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涉及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对国家投资和利用国债资金建设的粮食仓储设施,不得随意处理。
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经营和监管的有效形式,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的绩效考核,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于各地在国有资产监管方面所取得的经验,要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
(三)积极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因地制宜促进粮食产业化发展。
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任务。要鼓励企业以资本运营为纽带,整合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开展兼并和联合,发展大型骨干粮食产业化企业。在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要防止低水平扩张,要重点培育一批起点高、有竞争力、带动力强、效益好的龙头企业,支持这些企业做大做强,使之成为发展粮食产业、促进产销衔接、实现粮食宏观调控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好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地区要发展粮食产业化企业集群,积极探索粮食物流和产业化园区建设。统筹规划好粮食产业化基地建设,推动城区粮食仓储、加工企业向适合于粮食产业化发展的地区转移,形成企业集群。同时,在粮食产业化园区,要上一批高新科技粮油产品,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发展平台。
要充分发挥财政、税收和信贷的作用,大力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一是争取财政支持,采取财政贴息等措施,建立财政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的机制,支持粮食产业化企业进行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建设仓储、加工设施等。二是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部门的沟通,建立粮食信贷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的机制。根据粮食产销衔接、粮食产业发展和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落实信贷资金,支持产业化企业做大做强。
(四)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和品牌战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
实施科技创新和品牌战略是国有粮食企业提高竞争力、赢得市场的法宝。一方面,有条件的国有粮食企业要加快企业科技创新建设,努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国有大型粮食企业要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加大科技投入,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形成一批集研究、开发和应用于一体、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骨干粮食企业。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粮库技术改造、粮油加工产业升级、农村粮食产后减损和产后安全保障、粮食质量快速检测技术、现代粮食物流技术以及粮食流通信息技术等。加快科技成果在企业中的转化和应用,促进企业产品优化升级,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另一方面,国有粮食企业要增强品牌意识,通过树立品牌形象,发挥品牌优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一是要加强营销宣传。国有粮食企业要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大力发展优质、特色粮油品种。加大营销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展示企业的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二是要提高产品质量。国有粮食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标准生产粮食产品,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通过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加强质量控制,依靠过硬的产品质量占领市场。三是要实施区域品牌整合。通过品牌经营战略,将分散化的经营通过品牌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品牌的市场知名度。
(五)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既有利于增强国有粮食企业竞争能力,又是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的需要。各地在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对改革改制后的企业,要着力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一是要积极指导条件成熟的国有粮食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处理好粮食宏观调控下的政企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二是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制订各自的议事规则,建立权责分明、责权对等、协调运转的公司权力制衡机制,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三是要改革企业内部用工分配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通过加强企业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把推进改革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
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是衡量企业改革是否取得成效的一个重要指标之一。国有粮食企业经过几年来的改革和发展,历史包袱逐步得到解除,经营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企业竞争力得到增强,经济效益也逐步好转。但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国有粮食企业仍然发生亏损,影响到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顺利推进。因此,各地要将推进改革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以改革促管理,以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来巩固企业的改革成果。各地在推进企业改革中,要切实指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抓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要实行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继续通过深化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创造条件。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抓好粮食收购,拓宽销售渠道,搞活粮食经营。同时,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培育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总之,要通过各级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早日摘掉国有粮食企业亏损的帽子,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为更好地发挥粮食购销的市场主渠道作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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