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为督促各地做好秋粮收购工作,落实好国家已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2008年10月26日至28日,国家粮食局聂振邦局长到黑龙江省调查秋粮收购情况;27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主持召开了东北地区秋粮收购工作座谈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吕维峰副省长出席了会议。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区、市)粮食局负责同志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最近国家确定的东北地区秋粮收购有关政策措施,听取了四省(区)秋粮收购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认真分析了当前秋粮购销形势和价格走势,对今年秋粮收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有关措施进行了认真研究。
聂振邦局长作了总结讲话,对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秋粮收购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粮食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必须长抓不懈。要加快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粮食部门作为重要涉农部门之一,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基本稳定,保护好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对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粮食部门一定要把做好秋粮收购工作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分析形势,精心组织安排,加强指导协调,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认真落实好国家已经确定的粮食收购政策措施。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在东北地区安排了国家临时储存稻谷、玉米和中央储备大豆的收购,这是为稳定当前秋粮市场价格、保护农民利益而实施的重要调控措施。各地一定要抓紧和中储粮、农发行等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和协调,在收购库点安排、收购资金准备等方面搞好衔接,收储库点要向重点产区倾斜,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要督促有关收储库点严格执行国家收购的质价政策,不得压级压价,真正将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对秋粮收购和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收购期间各地要组成工作组,深入第一线,检查指导收购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收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级粮食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种粮农民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时查处各种涉粮违法违规案件,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四是要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做好收购工作,搞活粮食流通。在做好国家临时存储和储备收购的同时,各地要继续督促和引导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充分发挥好主渠道作用。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做好秋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要强化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努力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做到让售粮农民满意。同时,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和粮食经纪人积极入市收购,搞活粮食流通。
聂振邦局长在黑龙江省粮食局金辉副局长和哈尔滨市李希荣副市长等同志陪同下,到方正县、双城市进行调研。深入到方正国家粮食储备库、双城堡国家粮食储备库等国有粮食企业实地察看秋粮收购准备情况,到农户家中详细了解了今年粮食收成、种植成本和销售价格等情况,分别召开县、乡政府和粮食部门,以及村干部和农民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秋粮收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回答了大家提出的一些问题。聂振邦局长要求各级粮食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秋粮收购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督促粮食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做到理解政策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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