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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时间:2004年12月21日】 【字号:

  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12月15-16日在京召开。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在讲话中指出,在新形势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粮食流通工作的全局,围绕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生产粮食积极性,维护市场流通秩序等主要任务,切实抓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聂振邦指出,当前正是我国粮食流通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也正在按照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需要进行逐步调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出台后,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已经全面启动。2004年,国家粮食局和各地粮食行政管理机关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强化粮食库存管理、维护粮油市场正常的流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聂振邦强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要求尽快理顺政府与企业,以及市场运行各有关方面的关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迅速适应形势变化,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宏观调控、监督检查和公共服务上来。下一步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加强“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积极转变行政职能,加快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工作队伍和工作制度建设,依照《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既不“缺位”、不“越位”、也不“错位”,努力建立公平、公正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为粮食经营者自觉守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根据目前秋粮收购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的实际,聂振邦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粮食收购工作;要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发挥好主渠道作用;要加强对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维护收购市场秩序,确保售粮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他还强调,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主动与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好粮食收购资金;粮食产销区之间要继续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认真做好产销衔接和粮食调运工作,为粮食收购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国家粮食局副局长任正晓主持会议。他在总结讲话中提出2005年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要重点做好六项工作。一是做好粮食收购资格检查工作,从源头上把关,防止不具备资格的粮食经营者进入收购市场,保护粮食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做好中央储备粮承储资格检查工作,从法律上、管理上规范和完善中央储备粮代储行为。三是做好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检查工作,通过检查、抽查,促进粮食企业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切实保证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四是做好对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情况的检查工作,及时掌握粮食市场运行动态,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提供可靠依据。五是加强陈粮出库质量检查和对陈化粮的监管,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六是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查处工作。

  2005年1月1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将全面实施,会议就《办法》的配套制度征求了意见。吉林、陕西等10个省区市粮食局交流了在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经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志和各省区市粮食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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