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卫生部组织制定了《食品中铬的测定》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请你们对该5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并于2012年3月1日前反馈至我中心(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
联系人:谢华民
联系电话:010—58523779
传真:010—58523408
E-mail:sactc270@gmail.com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