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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函人事〔200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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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人事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局内各司室、直属单位: 为规范全国粮食行业技术能手和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和《关于下发<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劳技办发〔2004〕2号),结合粮食行业的实际情况,国家粮食局研究制定了《全国粮食行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和《全国粮食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现将2个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于2008年3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联 系 人:李寅铨 联系电话:010—63906066 传 真:010—6390609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邮政编码:100038 E—mail: jdzx1101@yahoo.com.cn 附件:1.全国粮食行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全国粮食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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