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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部分代储资格申报企业材料的通知(2007年12月7日)
【时间:2007年12月07日】 【字号:

司便函发展[2007]228号

有关省(区、市)粮食局:

  你省(区、市)部分2007年下半年(第六批)代储资格申请企业仅因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数量不达标而未通过专家审核,请你们通知相关企业补报人员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注明申报企业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补报材料经你局汇总后统一以函的形式报送我司,我司将分两批审核上述企业的补充材料,对于符合要求的企业将上网公示并授予资格。

  第一批补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0日;第二批补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0日。

  附件:仅因人员证书未获得资格企业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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