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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公告(2008年第8号)
【时间:2008年12月31日】 【字号:

  根据《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以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核,决定授予北京市房山南观粮食收储库等164户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企业可以依法开展中央储备粮代储业务。
   
  附件:2008年下半年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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