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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粮食行业“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时间:2006年05月10日】 【字号:

  根据《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和《2005年全国粮食流通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湖南省粮食系统自2001年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省实际和行业特点认真开展普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力推进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一、“四五”普法工作基本做法
  2001年以来,我国粮食经济步入市场化轨道,旧体制逐步解体,新体制正在建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粮食法规相继出台,普法工作在粮食行业越来越显示出重要性。五年来,我省按照“四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紧紧围绕粮食经济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的有关粮食政策法规,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地推进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省委、省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到目前止,我省粮食部门的“三老”问题已基本解决,粮食企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系统14万多职工中已有11. 5万依法有偿解除了劳动关系,1161家企业通过改革改制减少到7 55家,基本实现了平稳过渡,至9月全省已核发《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3230个,适应购销市场化的粮食流通体制正在我省逐步形成。在粮改进程中,法制建设步入正轨并取得成效。2004年我省出台了《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2005年作为我省“依法治粮年”写进了年初的粮食工作报告。今年5月“《条例》宣传月活动”在我省开展得有声有色。对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体系建设的要求写进了省政府文件,省、市、县三级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体系正在抓紧建立当中。省粮食局已设立了“政策法规与监督检查处”,“湖南省粮食局行政复议工作委员会”也已成立。14个市州局有10个已成立了法规监督机构,有相当部分的县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全省通过国家和省培训考试912人领取了《粮食监督检查证》,将作为粮食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陆续上岗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法制氛围已在我省初步形成。普法具体工作我们突出了“五抓”。
  (一)抓机构、规划
  一是健全普法机构。在“四五”普法启动的2001年,我局就按要求成立了湖南省粮食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并制定了工作制度。同时,市州县局也设立了相应机构。二是制定普法规划,省粮食局先后制定《粮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分年度的普法工作要点,对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普法内容、方法护骤、时间安排、组织领导、保障措施、考核验收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省按照普法工作规划分步骤抓落实。三是保障普法经费。在经费的开支上打足普法工作支出,无论是汇编印发和购置普法书籍、组织培训和竞赛、开展普法调研和宣传活动都优选保证经费。“四五”普法期间,我省粮食系统投入费用有上千万元。今年“《条例》宣传月”我省各市州用于宣传经费就有百万元。
  (二) 抓普法宣传
  学习宣传内容有侧重点。在重点宣传《宪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外,每年还根据粮食经济工作有所侧重的开展普法宣传。2001年,普法重点放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法》。2002年至2003年,围绕粮食企业改制,普法重点放在《企业法》《公司法》《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上。2004年到2005年,随着粮食行政职能的转变,普法的重点是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等粮食法规,学习理解《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以及《公务员法》。
  宣传形式丰富多彩。各地除抓经常性的宣传外,还结合每年全国的法制宣传日、世界粮食日,科普宣传日以及《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日及周年纪念日或月进行集中宣传。还采取汇编粮食行业政策法规书籍,组织参加全国、全省的普法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分发各种宣传资料,利用条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墙报、图片展览等形式进行宣传;采取街头现场咨询的形式为群众答疑解惑,组织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近年来,省局汇编了粮食行业政策法规书籍两册,发到各地学习宣传。2004年、2005年省局组织参加国家粮食局等单位举办的普法知识考试或征文活动、法制知识竞赛,获得组织奖、优秀单位奖,文稿一等奖、二等奖。全省部分市、县相应组织了粮食行政执法知识抢答赛。湘潭市组织聚宝杯粮食法制知识电视竞赛,市电视台全程录播。2004年底,省粮食局召开《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新闻发布会,局长发表讲话,省法制办主任主持会议。省发改委等10个涉粮省直部门参加发布会,省会12家新闻媒体到会采访报到。今年5月国家局统一组织的《条例》宣传月活动,省、市、县各级粮食部门组织宣传活动,常德市、邵阳市等6市州还邀请政府分管领导参与宣传,或在电视台发表了专题讲话,或接受媒体记者专题采访,或在报刊上刊登署名文章,或下基层现场解答问题。此次活动全省联动,共悬挂宣传横幅、彩球条幅、宣传标语7021幅(条),散发宣传单30多万份,印发《粮食行政法律法规手册》27620份,制作宣传胶板、出黑板报620期,出动宣传车775台次。张家界永定区粮食局组织8台宣传车和200余人的老年腰鼓队参加上街宣传。洞口县播放了《天下粮仓》和《民工之生存》两部电视连续剧,桃江县、安化县粮食局还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湖南实施办法在当地电视图文信息频道滚动播沙一个多月,永州市举办法规宣传文艺调演,邵阳市局发出信函200余封,以局长名义将《条例》有关内容发给市领导、各部办委局主要负责人、各县领导。全省形成一种热烈的宣传氛围。
  (三)抓法制培训
  从2001年到2005年,我省各级粮食部门每年都举办法制培训班,培训的内容有粮食法制知识、粮食监督检查、粮食执法实务、粮食质量检测、粮食统计制度等等。培训的对象主要是粮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执法人员,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的从业人员包括国有、民营粮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省局更是注重提高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每年都举办培训班,邀请了国家粮食局、省法制办和本局的有关领导和专家授课。2002年利用全省市州粮食局长会议对市州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省局机关干部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一次法制知识强化培训。2003年开展了一次粮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理论研讨,省局罗良葆副局长撰写的有关文章刊发在《中国粮食经济》《粮食经济与科技》上引起了很好的反响。张家界市粮食局把学法作为局党组学习中心组的一项重要内容,五年来,中心组和局机关共举办专题法制讲座13次。娄底市局还以粮食经济科技学会为载体,举办了全市首届粮食流通管理论坛。
  (四) 抓制度建设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前,我省主要就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退耕还林粮食供应管理、陈化粮销售处理等工作出台了一些政府规范性的文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后,按照新的职能职责要求,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文件。一是制定了《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04年6月8日周伯华省长主持省政府常务会议,议定由省粮食局牵头,法制、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参与制定《办法》,并增列2004年立法计划。我局起草《办法》过程中,先后召开省直、市州有关单位、粮食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代表座谈会12次,17易文稿,当年11月8日经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第191号省长令颁发。二是为规范粮食市场秩序,把好入市收购第一关,2005年6月,我省出台了《湖南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三是经过反复修订完善《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已将审议稿提交省政府审议。部分市在制度建设上也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常德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粮油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和《米粉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娄底市政府下发了《骨干粮食经营企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办法》;株洲市局制订了《株洲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五)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近5年来,我省粮食执法主要围绕不同时期粮食经济工作开展。2001年组织完成全省粮食清仓查库,2002年至2004年重点加强了陈化粮监管,重点处理了“有毒大米”流入广东事件等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案件。由于在处理衡山县陈化粮问题中掌握政策积极主动,较好地引导了新媒体和控制事态,得到了国家局的肯定。2 005年早中稻收购期间,市、县两级粮食局就粮食收购主体、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执行、粮食统计制度和最低收购价政策贯彻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活动,有效规范了全省粮食流通秩序。
  二、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
  (一)建立粮食执法监督机构必须解决主体资格和经费问题。目前,我省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已逐步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但全省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一是少数县局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成为事业局,部分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少数虽然获得政府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但名不正言不顺,影响粮食行政执法活动的开展。二是大多数县(市、区)局粮食行政执法经费没有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机关运转和粮政执法缺乏保障。
  (二)普法形式与效果统一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通过普法宣传教育的全面实施,广大粮食管理者、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有所提高,粮食经营企业特别是非国有粗食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对粮食流通管理的法规也有所了解。但是由于普法形式的局限性和学习宣传的普及性问题,一些粮食经营者对粮食统计数据上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为了避税,不如实填报购销经营实绩,使得粮食统计准确性不高;个别县(市、区)局领导依法治粮理念还没有牢固地树立起来,执法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还不是很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粮能力还有待加强。
  三、今后工作的初步设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好湖南粮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普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在普法的内容上要注重行业的特点、对象上要有针对性、形式上要有创新,工作上要讲究实效.要探索建立普法的长效机制。使粮食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全省粮食行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法的良好氛围。
  2、建立健全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体系。一是督促市县尽快落实执法监督机构(包括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经费、装备。二是建立健全粮食法规制度。如湖南省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细则、操作规程、责任追究、案卷评议等制度。三是随着粮食市场化的推进和粮食执法监督体系的完善,要逐步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监督既不缺位也不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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