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邮箱
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国家粮食局
>
政务信息
>
行政通知
>
正文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号令的通知
【时间:2010年01月22日】 【字号:
大
中
小
】
国粮办展〔2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第5号令发布了《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现予以转发,请各省(区、市)粮食局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号令
2、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
打印
】【
关闭
】
业务频道
市场调控
粮油统计
监督检查
库存检查
粮食财务
企业改革
粮油标准
市场建设
粮油科技
仓储管理
粮油加工
安全生产
设施建设
粮油信息
质量安全
粮油产业
政务信息
司室简介
政策文件
工作动态
领导讲话
工作会议
人事信息
国际交流
纪检监察
地方信息
办事服务
行政许可
许可公示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在线申报
行政复议
办事咨询
收购资格查询
主题服务
农民之友
消费指南
企业联系点
市场行情
理论研究
普法专栏
职业技能鉴定
公众参与
在线访谈
访谈直播
意见征集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公众留言
局长信箱回复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旧版回顾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2 国家粮食局 版权所有 京ICP备 0904098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 邮编 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