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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粮办人〔2009〕3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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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湖南省粮食局,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同意在粮食行业新建3个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消防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人社厅函〔2009〕5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批准建立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要严格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建立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通知》(国粮办人〔2005〕208号)和《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执行粮食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加强各项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尽快开展鉴定工作。
附件:新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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