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以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核,决定授予北京市平谷官庄粮食收储库等215户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企业可以依法开展中央储备粮代储业务。
附件:2009年上半年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