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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通告(2007年第6号)
【时间:2007年11月13日】 【字号:

  现批准《粮食立筒仓设计规范》、《粮食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粮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为粮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

     《粮食立筒仓设计规范》编号为LS8001-2007,其中,第3.1.5、3.1.6、3.2.1、4.1.10、4.5.18、4.5.19、4.5.20、4.5.21、4.5.23、4.5.24、4.5.25、5.5.5、6.1.1(1)、6.1.9、6.6.3、6.9.1(1)、7.3.3、7.6.3、8.1.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粮食立筒库设计规范》(SBJ10-97)同时废止。

     《粮食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编号为LS/T8002-2007,《粮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编号为LS/T8003-2007。

     《粮食立筒仓设计规范》、《粮食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粮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由国家粮食局负责管理,中国标准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国家粮食储备局郑州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粮食立筒仓设计规范》的具体解释工作,郑州粮油食品工程建筑设计院负责《粮食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粮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的具体解释工作。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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