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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正晓副局长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研讨会上的讲话
【时间:2009年11月06日】 【字号:

  总结经验 深化认识
  进一步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2009年11月2日)

同志们:

  近年来,各级粮食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今年以来,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惠民生”的有关政策,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继续保持了良好态势。但受整体经济环境因素及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影响,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这次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研讨会,就是要认真总结各地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深入探讨改革中的实际问题,理清下一步改革思路,把握改革重点,更好地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为粮食流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和动力。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各级粮食部门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努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今年以来,各级粮食部门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围绕粮食流通工作大局,服务粮食宏观调控,支持粮食产业发展,针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及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建议和有效的应对措施,推动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一)积极开展调研,认真总结和推介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典型经验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着重就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经营管理情况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分析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经营管理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深化了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认识,提出了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各地也在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基础上,摸清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情况,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体制机制,不断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加快发展。

  为了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今年以来,国家粮食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总结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典型经验,并及时报送有关单位典型经验材料。目前,各地已报送典型单位材料80多个。这些典型单位分别在政企分开、产权制度改革、做大作强、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和产业化发展、创新购销服务方式等方面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和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便于各地学习和借鉴,国家粮食局财务司通过印发《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简报的方式,向各地推介了这些典型经验,这次会议还请了上海良友集团、天津粮油集团、陕西省粮食局、湖北随州市粮食局、江苏靖江市粮食局、安徽六安市金安区粮食局、江西九江县粮食局、湖南金霞粮食产业公司、四川富浩粮油购销公司、山东金德利公司等10个单位作交流发言,他们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推动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二)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指导,规范改革改制和经营行为

  今年以来,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少数地方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中,存在程序不规范、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国家粮食局及时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和经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国粮财〔2009〕135号),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国有粮食企业租赁经营,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资金运作的监管,切实保障粮食收购资金安全;妥善处理国有粮食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的遗留问题,积极落实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政策;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领导,及时化解企业改革改制中的矛盾等。各地粮食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经营管理的指导,促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健康有序进行,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继续研究解决企业“三老”中的遗留问题,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针对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尚未按期消化的实际情况,国家粮食局配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向国务院报送了解决政策性挂账问题的政策建议,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性挂账消化处理、以及未占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政策性亏损消化等有关政策。同时,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了加强合作,支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企业可以通过贷款重组、呆坏账核销政策,处理企业经营性财务挂账,减轻企业负担。各地还通过狠抓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积极消化企业经营性财务挂账,取得了明显成效。另外,各地继续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多渠道解决前几年企业分流安置职工的资金缺口,做好分流安置职工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积极创造就业岗位,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推动国有粮食企业优化布局、加快发展,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

  各地粮食部门继续通过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着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重点和薄弱环节上的改革。湖北等地今年以来还专门下发了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有关文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目前,国有粮食企业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数量虽然分别只占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25%和17%,但企业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今年1-9月,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累计收购粮食2531亿斤,占各类粮食企业收购量的61.5%,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

  同时,为支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国有粮食企业在政策性粮油收储、自主开展粮食购销,以及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技术引进和技术升级改造、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等方面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和做大做强。各地粮食部门也从实际出发,通过财政专项补助或贷款贴息、退城进郊兴办粮食产业园区等多种方式,积极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取得了较大进展。

  (五)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企业经营状况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今年以来,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了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认真分析问题,提出应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扭亏增盈信息通报制度和重点企业经营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情况。通过制定扭亏增盈目标,建立考核机制,层层分解,狠抓落实。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3月份,国家粮食局在南京市召开了全国粮食财会工作会议,认真分析了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及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进一步改善和加强经营管理工作,巩固和扩大经营管理成果。1-9月份,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统算盈利29.17亿元,同比减亏增盈33.13亿元。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统算盈利26.16亿元,同比减亏增盈29亿元。预计到2009年年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状况仍将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目前,尽管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国有粮食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企业经营性挂账较多,负担较重。前几年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存在资金缺口,不少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欠缴职工社会保险、欠付职工医药费和经济补偿金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二是部分地区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经营管理机制不活。由于政企没有彻底分开,加上有求稳怕乱的思想,有的地方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不高,改革进展也不平衡,制约企业打破区域限制进行兼并重组,企业资源没有进行有效整合,竞争力仍然较弱。一些基层国有粮食企业经营规模小,管理方式比较粗放,经营机制不活,缺乏经营活力。不少国有粮食企业主要依托政策性业务,自营收购量比重有所下降,实现盈利的基础还不牢固。

  三是企业经营发展中政策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方面,有些地方改革改制后的国有控股或参股粮食企业不能享受原有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有些地方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土地税、房产税等税收减征和免征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另一方面,由于经营性挂账多,资产质量较差,竞争力不强,按现行农发行贷款规定,大多数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难以满足自主收购粮食贷款条件。

  四是支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手段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在粮食产业化发展中,由于产业化龙头企业缺少政策和资金支持,仍存在龙头企业规模小、数量少、产业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链条联结不紧密等问题,难以发挥有效的带动作用。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储设施陈旧,有的地方仓容不足,不能满足国家政策性粮食管理和企业开展粮食购销的需要。

  二、当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握重点,切实做好促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

  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各级粮食部门要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理清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思路,着重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摆在把握宏观、指导流通全局的视野来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

  做好新时期的粮食流通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转变思想意识、转变工作职能和转变管理方式,从根本上理清和规范宏观调控与企业经营的关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从过去对国有粮食企业微观经营的直接管理,转变到把握粮食宏观调控大局,落实依法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职责上来。要重点做好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地方储备粮管理和粮食产业布局、粮食收购市场准入、粮食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粮食质量监管、粮食流通统计和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监管等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为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中,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改革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通过制定政策、完善配套措施等手段,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使企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建立起“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考虑到社会稳定大局,妥善处理好有关政策的衔接,及时化解改革中的矛盾,防止引发新的矛盾。同时,为了保证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履行职能,还要积极争取落实基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编制和人员工作经费,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二是要把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权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作为当前改革的重点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原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在新形势下出现了分化和重新整合,但大多数基层粮食购销企业,特别是县级粮库和乡(镇)粮管所(站)还是单个存在,没有融合到新体制下形成的购销网络,或建立起自己的购销网络和产业链条,仍然是数量多、规模小,竞争力弱。同时,尽管近几年来,各地积极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粮食产业化发展,涌现了一些有竞争力、带动力和影响力的骨干产业化企业,但许多基层粮食购销企业还保持着收原粮、卖原粮的经营方式,从粮食生产到消费终端的产业链条没有实现有效结合,制约企业做大做强,提高竞争力。如果不从体制机制上突破这种旧框架和格局的束缚,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就难以开辟新路,也很难摆脱经营困境。因此,只有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不断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战略性兼并重组,才能进一步优化产权结构,形成新的粮食购销网络,完善产业链条,为国有粮食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增强竞争力奠定基础。

  三是要把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

  改革的目标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只有企业经营机制活了,管理改善了,经济效益提高了,才能为国有粮食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机与动力,也才能为帮助农民增收、增加职工就业、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奠定坚实基础。近年来,各级粮食部门积极指导国有粮食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强经营管理,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粮食购销,搞活企业经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下一步要充分利用国内经济形势企稳回升,小麦、稻谷等主要粮食品种和油料价格基本稳定,以及国家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临时存储政策等各项有利条件,通过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为企业减亏增盈创造良好条件,继续保持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的良好发展态势。

  四是要把继续发挥企业主渠道作用、加快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服务宏观调控工作作为改革的主题

  实践证明,在粮食流通市场化体制下,国有粮食企业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是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保障。国有粮食企业作为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只有通过深化改革,促使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力,才能夯实主渠道基础,才能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稳定粮食市场供应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是新世纪、新阶段粮食流通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种粮农民增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有利于整合现有粮食流通资源,提高粮食流通效率和调控效率,增强粮食流通产业市场竞争力和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因此,各地粮食部门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争取和落实有关政策,加快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更好地服务粮食宏观调控,服务于粮食流通工作大局。

  当前,在把握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重点的基础上,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妥善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潜力

  一是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和方式,消化企业经营性挂账。最近,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合作支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粮财〔2009〕217号),明确可以结合企业改革改制,通过贷款重组、呆账核销等办法处理企业经营性挂账,各地要协调农业发展银行用好这一政策。同时,各地要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加企业盈利能力,积极消化经营性挂账。二是争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前几年国有粮食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中的资金缺口,以及企业历史拖欠职工的工资、医药费、社会保险费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落实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政策,促进社会和谐,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进一步推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战略性重组,完善购销网络,增强企业竞争实力

  要创新体制机制,打破区域限制,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以县级骨干粮库为主体,实行兼并重组,组建公司制、股份制粮食企业,完善购销网络。积极培育大型粮食企业集团,鼓励大型国有粮食经营企业收购、兼并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延伸购销网络,调动国有粮食企业做大做强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支持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创新购销经营方式,摆脱经营困境。对规模小、资产质量差、没有区位优势、在粮食流通中不能发挥有效作用,又不能被兼并重组的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租赁或拍卖。

  (三)积极支持骨干粮食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产业化经营,增强企业经营能力

  择优扶持若干个有竞争力、带动力、效益好的大型骨干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订单收购;鼓励骨干产业化龙头企业兼并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增强购销服务功能和经营活力;推动有条件的骨干加工龙头企业向粮食科研、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培育知名品牌,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影响力。支持骨干加工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加大科技投入,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支持骨干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使其成为发展粮食生产、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宏观调控的重要力量。有条件的地区,要依托粮食产业化发展企业集群,建设粮食物流和产业园区,提升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水平。

  (四)切实加强国有粮食企业内部管理,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建立和完善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制度,将企业经营业绩与职工的工资福利挂钩,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建立和完善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以及绩效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有效运营资产,降低成本费用;加强资金管理,改善资本结构,减少资金沉淀和不合理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企业仓储管理,提升粮食仓储核心竞争力,降低粮食损耗;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培育新型粮食企业职工队伍。

  (五)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支持,改善经营环境,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一是根据地方储备粮减免税政策在各地的执行情况,加强与财税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完善地方储备粮企业税收政策。同时,协调财税部门落实对有困难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或减征房产税、土地税等政策。二是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的沟通与协调,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粮食购销的重要作用,支持企业入市收购,积极掌握粮源。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国有粮食企业,协调农业发展银行提高办贷效率,加快贷款调查、审批和发放进度,确保企业及时入市收购。积极探索多渠道筹集粮食收购资金,搞好粮食购销。督促企业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最近,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下发的国粮财〔2009〕217号文件,明确了有关支持粮食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各地要抓好落实。三是争取财政、金融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力度。积极提供龙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固定资产购置、技术升级改造、技术引进、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和食品安全及检测能力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以及龙头企业开展粮食订单收购和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并争取地方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四是要抓住明年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争取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投入的支持,加大对基层国有粮食企业仓库设施建设和维修力度,增强粮食仓储和购销能力。

  三、切实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促进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

  各地粮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要及时总结改革和发展中的经验,推广先进典型,规范企业改革改制。为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掌握国有粮食企业的发展情况,从明年开始,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国有粮食企业联系点制度,每个省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国有粮食企业作为联系点,并向国家粮食局推荐1-2个联系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这些联系点了解企业改革发展,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掌握企业发展动态,为科学制定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要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推进企业改革中,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粮食流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地方党委、政府对粮食流通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设计改革方案,因地制宜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要切实规范企业改革改制行为,坚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职工群众的利益。要充分听取基层企业和职工对改革的意见,拓宽与职工沟通渠道,做好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职工债务清偿工作,妥善处理好有关政策的衔接,协调处理和督促检查相关信访事项,及时化解改革中的矛盾,推动改革的平稳有序进行。

  同志们,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还任重道远。各级粮食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紧紧围绕粮食流通工作大局,努力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和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力度,积极应对各种矛盾和挑战,不断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更好地促进国有粮食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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