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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兵同志在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09年05月07日】 【字号: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深入开展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杨  兵
  (2009年4月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总结去年工作,研究和落实今年任务。国家粮食局党组非常重视这次会议,党组书记、局长聂振邦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今年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抓紧贯彻落实。下面,我受党组的委托就2008年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安排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2008年全国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回顾

  2008年,全国粮食系统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粮食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和举办北京奥运会中粮食供应工作的监督检查

  去年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一方面积极抗灾救灾,一方面对救灾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湖南省粮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在冰雪灾害之初,立即下发《关于严明纪律确保加强价格监管措施落实的通知》,加强落实价格监管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粮食纪检监察干部克服各种困难,坚持始终战斗在第一线,重灾区郴州市粮食系统16名纪检监察干部累计工作6500小时以上。四川省粮食纪检监察部门在震灾发生后,及时下发《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抗震救灾粮油供应和加强对救灾粮油物资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加强监督,确保了国家紧急安排的49.8万吨粮食和1.4万吨食用油、1.5亿元仓房应急维修资金、2246万元收购网点应急维修资金、695万元军供网点应急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灾区;对国家紧急安排的2200万元粮油收购等设备采购资金及时进行招标。贵州加强对2800万元灾后重建资金使用和2700万元扶持性补助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重庆、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广西、浙江、福建、山西等地粮食纪检监察机构也积极行动,配合驻在部门做好各项抗灾救灾和支持援助工作。

  去年8月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各地粮食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严格按照中央关于“节俭办奥运、廉洁办奥运”的要求,保证粮食供应,并严明纪律,认真做好信访疏导工作。北京市粮食局围绕岗位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奥运三项责任,下发了《北京市粮食局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顺利举办第29届奥运会的通知》,对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提出七条要求,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为北京奥运会圆满成功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国际粮价大幅波动,对国内粮食市场造成较大冲击。面对复杂局面和严峻考验,各地粮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加强对国家有关粮食市场调控措施和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核实库存,积极配合驻在部门做好稳定市场粮价、打击哄抬压价、倒卖走私等工作,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利益,保障了粮食市场供应和粮价稳定。

  (二)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和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进展

  去年,各地粮食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全会精神,以加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在重点解决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突出问题时,各地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座谈会、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季、举行廉政宣誓、上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和廉政制度建设,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甘肃将廉政学习教育制度化,坚持每年第一季度为局系统的“反腐倡廉学习宣传教育季”。安徽开展“廉政勤政”主题教育活动。贵州在省局机关公务员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福建向领导干部发放廉政教育书籍。云南开展粮食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工作,上报论文33篇。山东制定了《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广东、天津、重庆、陕西、青海、甘肃、海南、西藏等省区市,也积极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

  2008年,各地粮食系统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纪委全会的部署,积极开展了评比达标、规范津贴补贴等专项治理工作。天津、浙江、甘肃、贵州等地,严格落实“两办规定”深入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通过认真对照检查、填报专项清理登记表、集中管理因公因私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等措施,确保清理工作取得了实效。安徽、甘肃、重庆、广西、新疆等地,开展对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用公款支付个人通话费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对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纠正。河南省开展规范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并制定《省粮食局机关政府采购规程》,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工作透明度。各地还结合实际,开展了公务用车、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和社团行业协会收费等的专项治理。

  (三)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强化监督机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工作规划》下发后,各地粮食部门将组织学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结合粮食系统特点,及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解意见。各地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入手,围绕粮食重点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权力运行环节的监督。

  湖北对各项监管制度及时梳理修订,着力完善对国有粮食企业监管、权力制约、责任追究、一把手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累计修改19项,新建制度11项。河南省局纪检组加强粮食供求形势分析,规范粮食调控措施,协助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规范企业行为的通知》。黑龙江提出全省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从“农民粮食出售顺畅、确保储粮安全、保证市场供应、保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库存真实”五个方面着手,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上海市粮食局党组把落实《工作规划》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纪检监察机构对国有粮食企业和国储库负责人提出“九项不准”规定,加强国有粮食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安徽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研讨会,推动全省粮食系统的惩防体系建设。江西从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机关财务支出、企业改革、粮食交易规范等方面监督着手,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规划》。

  此外,各地粮食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还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不断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商业行为的监督。辽宁、山西、湖南、浙江、天津等地粮食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参与机关办公楼改造、网络信息化、农户储粮、仓库维修、储备粮拍卖、物资采购等招投标和工程项目建设,“关口”前移,变事后检查为全程监督,有效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发生。

  (四)坚持服务“三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效

  各地粮食纪检监察机关以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市场粮价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问题。在收购旺季,各地纪检监察部门深入乡镇检查粮食收购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收购网点少、农民卖粮难的问题。黑龙江省粮食局开展“三下乡”服务,帮助农民适时适价顺畅销售近580亿斤余粮。山东针对群众投诉集中的“代农储粮”中的问题,督促有关县市筹措资金兑付粮食1293.71万斤,涉及农户23142户。新疆粮食局纪委制定《自治区粮食局下基层检查工作人员纪律》,进收购点公布“六不准”廉政纪律。安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定远县某粮站收购粮食找零款搭售洗衣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加强粮食库存抽查、政策性供粮检查和陈化粮销售监管,保护消费者利益。去年3、4月,各地粮食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对全国粮食库存普查和复查,开展军供、救灾等政策性供粮和陈化粮处理、储备粮轮换等专项检查。北京、辽宁、吉林、山西、湖北等省市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卖空买空、掺假使假、以次充好、克扣数量、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粮油、陈化粮回流口粮市场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继续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山东、广西、新疆、江西、安徽、湖北等省区市粮食部门深入基层对行风评议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举行评议听证会、参加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开展“优化服务方式,促进粮农增收”、“粮食工作三下乡”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

  各地积极配合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继续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新疆去年新评出“放心粮油”产品9个,“放心粮油销售店”22个,并对6个“放心粮油”产品进行了复审。河南大力宣传全省96家企业的211个“放心粮油”产品,全省粮食行业创办城镇便民连锁店和农村粮油服务社等基层服务网点12000多个,为城乡居民搭建便捷的粮油消费平台,提供安全卫生的饮食保障。

  (五)严明纪律,继续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各地粮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继续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直接查办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办了黑龙江“富锦90粮库案”等一些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2013件。初核771件,立案223件,其中涉及县处级的24件,乡科级的62件,司法机关介入的72件。结案196件,处分总人数193人,其中县处级13人,乡科级88人。

  截至2008年底,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局共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及领导交办件104件,重点核查督办10件。河南省粮食系统各级领导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去年共受理举报件188件,初核102件,立案81件,结案70件,其中司法机关介入17件,58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湖北省粮食系统去年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81件,已结案22件,2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四川省粮食系统去年共受理举报件49件,初核44件,立案17件,司法机关介入13件,挽回经济损失280.15万元。江西、江苏、湖南、吉林、甘肃等省也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取得新进展。

  从2008年查办案件情况看,与2007年同期相比,初核、立案、结案件和受处分总人数均有所减少,延续了自2004年以来连续5年下降的趋势。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粮食系统反腐败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近年来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其中一把手违法违纪比例较高,涉及金额大、人员多,常有窝案串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随粮食供求关系和市场价格变化,压级压价、“转圈粮”、擅自销售储备粮等问题突出;一些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薄弱,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目前粮食系统新发腐败问题隐蔽性强,情况复杂、查办案件难度不断增大,要求我们必须增强突破重要案件的能力,提高办案水平。

  过去的一年里,全国粮食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驻在部门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坚持为粮食改革发展服务,积极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我们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对纪检监察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等指导思想理解不深,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够;二对领导干部和重要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不够,还需进一步开阔思路、拓展领域,改进监督措施和办法;三是如何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促进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战略思考不深,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对于上述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2009年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快粮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9年国家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加强对全国粮食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粮食系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保证。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粮食工作实际,今年我们要重点完成好以下主要任务:

  (一)严明党的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粮食系统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粮食系统的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加强对贯彻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纪律保证。

  1.在粮食系统开展对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粮食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扩大内需的投资项目及时跟踪、全程参与,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各地粮食局直接或间接参与这些投资项目,有的参与地方投资项目,无论以何种方式参与,无论投资项目是通过何部门投到粮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都要责无旁贷地履行监督职责。要加强对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的审批和建设程序、工程建设质量的检查,保证项目尽快开工、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公开透明、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得到落实。要严明纪律,从严惩处领导干部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等微观经济活动的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在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和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

  2.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全面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更好地落实宏观调控任务,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重点检查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数量、品种和质量情况,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质量和粮权归属情况。粮食系统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配合搞好清仓查库工作。要坚持“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明确责任,对故意掩盖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要对参加检查人员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廉政工作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3.开展对粮食系统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强化对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管,认真落实粮食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等政策措施。

  要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中央关于粮食工作的新政策新部署,对粮食流通工作提出新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必须有良好作风作保证。要进一步加强粮食系统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

  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解决理想信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认真解决作风飘浮、片面追求政绩的问题。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和控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问题。

  加强对粮食系统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快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进一步增强各级粮食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切实履行职责,促进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粮食系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粮食系统的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树立粮食部门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问题。(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多占住房等问题。(4)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认真组织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以及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问题。从严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及在境外停留时间,深入推进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各级粮食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联系实际,把严格执纪与必要的组织处理结合起来,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1.以查办发生在粮食系统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

  2.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循私舞弊的案件。

  3.严厉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

  4.严厉查办在国有粮食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

  5.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6.严肃查办在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购销活动中弄虚作假套取费用补贴、挪用侵吞中央、地方储备粮和临时存储粮粮款、私自倒卖库存粮食非法牟利的案件。

  7.继续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要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重视网络反腐信息,提高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完善重大案件通报制度,认真剖析总结粮食系统违规违纪案件的规律特点,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结合粮食流通工作实际,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抓好粮食收购是政府掌握粮源的关键,是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的重要举措。要重点加强对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粮食收购质量标准,依质论价,优质优价。督促企业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收购方法,及时向农民结算售粮款。坚决查处不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拒收限收、压级压价、搞“转圈粮”等损害农民利益和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的问题。要督促检查合理布设收购库点,增加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及时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确保农民增产增收。要督促指定库点把好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关、落实安全储粮责任制,避免出现坏粮现象。

  2.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供应工作监督检查。要积极开展军供、救灾、退耕还林、水库移民等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粮食质量的监管力度,严防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严肃查处干扰客户正常交易、设置障碍影响粮食出库或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油等违规行为。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克扣数量、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3.要规范国有粮食企业改制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粮食企业职工下岗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高度重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化解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地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专项治理。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落实纠风责任制,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办好“行风热线”,继续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构建农村“放心粮油”营销网络,加强农户安全储粮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改革。(1)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2)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3)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透明度。(4)要完善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5)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6)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七)推进监督工作,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1.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1)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2)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3)要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4)继续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5)结合实际开展对直属单位巡视。(6)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

  2.加强粮食系统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七项要求:(1)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2)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3)不准在粮食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4)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5)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6)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统计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和统计报表。(7)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要制定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加强对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的监督。发挥职工群众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所有国有企业均要健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配强班子,充实人员。

  3.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厂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储备粮轮换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公开进行。

  4.围绕粮食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推进政府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储备粮油轮换、最低收购价粮竞价销售、跨省移库、质量卫生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完成2009年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主要任务的保证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

  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清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

  2.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要认真对照检查,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利益观,努力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勇担重任、清正廉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要求,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要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会议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家粮食局长会议精神相结合,切实抓好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不断把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总体部署,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党政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部署、过问、协调和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各级粮食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委(党组)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开展监督检查,注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质量和水平。

  (三)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在粮食系统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推动科学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来开展部署反腐倡廉工作,要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要坚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个方面,加强协调和统筹兼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要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以王瑛同志为榜样,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贡献力量。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要从政治、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

  同志们,今年我们面临的反腐倡廉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纪检监察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粮食流通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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