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邮箱 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国家粮食局 > 政务信息 > 纪检监察正文
 
湖北省黄石市粮食局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保障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时间:2008年05月13日】 【字号:

  湖北省黄石市粮食局自新班子组建以来,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粮食系统业务工作实际,汲取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坚持教育为先、制度管事、监督管人的指导方针,注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夯实基础、健全制度、强化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生命线逐步构建起缜密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了粮食系统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做到警钟长鸣。局党组明确要求,机关党员干部要将“一月一书”、“一月一文”、“一月一课”、“一月一案”、“一月一交流”的活动长期开展下去。同时要求科级以上干部每年必须讲一堂课,提交一份调研报告,提交一年的述学报告,接受一次述学评议,接受一次考试。通过实施“五个一”的述学评学措施,强化学习效果,努力实现学以立信,学以立德,学以培智,学以致用。与此同时,全局每月末政治学习时,局纪检组、监察科都要通报前段时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对没有按照要求执行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干部考察的重要的参考条件。

  完善工作制度,堵塞工作漏洞。一是修订完善了市局议事规则,先后修订完善了《黄石市粮食局党组议事规则》、《黄石市粮食局局务规则、规程》、和《黄石市粮食局局长办公会会议规则、规程》,对班子成员权利进行了规范。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相关制度,先后修订完善了《黄石市粮食局党政领导班子廉洁自律规定》、《黄石市粮食局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黄石市粮食局机关工作纪律》、《黄石市粮食局巡视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三是完善机关内部财物管理制度,先后修订完善了《黄石市粮食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黄石市粮食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办法》、《黄石市粮食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黄石市粮食局机关接待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督促制度落实,保证依规办事。一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对新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学习。二是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科室落实相关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公示,对不良倾向,局主要领导在全局大会上及时批评,弘扬了正气。对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重大支出和财物购置,局主要领导责成纪检、财务审计部门重点监督检查。纪检、财务审计部门对粮食系统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进行了系统检查。

  班子成员强化自律,接受群众监督。一是防止个人说了算,搞“一言堂”,认真修订完善和贯彻落实“三个规则”,局党组书记、局长反复强调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并率先垂范,认真履行。二是班子成员集体对全系统党员干部作出“十不承诺”,严肃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即:(1)不违反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要积极维护局党组的权威和形象,严格遵守市粮食局党政领导班子廉洁自律规定以及粮食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2)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个人封官许愿、“跑风漏气”、“买官卖官”。(3)不越权干预和插手所属单位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资产处置、政府采购、粮油轮换、生产与经营等活动,不从中谋取私利。(4)不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和变相形式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5)不违反规定到各类经营实体投资入股或变相经营以获取不正当利益。(6)不准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7)不准参入赌博、“带彩”娱乐活动和借机收钱敛财。(8)不准用公款超标准大吃大喝,不准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9)不超编超标准配备小汽车、装修办公室和购置高档办公用品。(10)不利用各种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和到下属单位报销或摊派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八小时以外的应酬娱乐活动及时向党组汇报。

  党员干部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是最广泛、最直接的监督。粮食系统形象的好坏,工作的优劣不能缺乏社会的监督。为此,黄石市粮食局从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普通群众中聘请了20多名“局情局风”监督员,并为其颁发了聘书,定期召开座谈会,向他们通报粮食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主动征求他们对粮食工作、粮食队伍建设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黄石市粮食局还利用行风监督电话、群众意见箱、领导带队定期征求意见等制度,健全了群众举报、投诉和检查通报等监督检查机制。提高了办事效率,改善了服务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以基层单位为对象,强化巡视。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全面掌握局机关、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以及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总体情况。局巡视依据《黄石市粮食局巡视检查工作暂行办法》,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巡视检查。对巡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党组的意见,巡视组专门到各单位进行反馈,提出问题、提出要求、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对反映班子成员中的个人问题,进行个别谈话,提出具体的要求和限期改正的时间,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打印】【关闭
 
  业务频道
市场调控  粮油统计 
监督检查  库存检查 
粮食财务  企业改革 
粮油标准  市场建设 
粮油科技  仓储管理 
粮油加工  安全生产 
设施建设  粮油信息 
质量安全  粮油产业 
  政务信息
司室简介  政策文件 
工作动态  领导讲话 
工作会议  人事信息 
国际交流  纪检监察 
地方信息 
  办事服务
行政许可 许可公示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在线申报 行政复议
办事咨询
收购资格查询
  主题服务
农民之友 消费指南
企业之窗 市场行情
理论研究 普法专栏
职业技能鉴定
  公众参与
在线访谈 访谈直播
意见征集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公众留言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访问统计 旧版回顾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2 国家粮食局 版权所有 京ICP备 0505240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   邮编 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