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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至8月1日,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局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了全国省(区、市)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研讨会。各省(区、市)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参加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吴官正、何勇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纪检干部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总结了粮食系统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落实下半年反腐倡廉任务。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兵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长辛志光同志主持会议并对会议作了总结。 杨兵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何勇同志在省部级纪检监察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统一思想和行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要牢牢把握主题,增强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感;要更加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穿改革开放的全过程;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政治保证;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要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1)要深刻认识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2)要深入基层,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切实了解本地区、本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预防腐败对策研究,对症下药,不断创新,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3)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紧紧围绕解决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腐败问题来进行,要分阶段有条不紊向前推进,要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2008—2012年的工作规划。(4)要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要协助有关部门把住干部提拔任用这一关,坚决防止带病上岗;要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注意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情况。 三要毫不放松地抓好查处案件工作。(1)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是以惩治腐败为前提和条件,不能离开惩治去搞预防,查处案件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抓得紧而又紧。(2)要高度重视办案工作,经常分析办案情况,检查办案进度,提出办案要求。要注意分析排查线索,对重点案件抓住不放,坚决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3)查处案件,既要坚决,又要慎重,务必搞准。有的干部确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可以建议党组采取停职、调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措施予以处理。如果涉及严重违纪违法,必须坚决查处。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取得好的效果。(4)当前要重点抓好粮食收购中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抬高出库费用,擅自动用托市粮等损害农民和国家利益的问题。要严肃查处救灾粮供应中的违纪案件。 四要切实加强粮食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1)要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更加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政治保证;更加自觉地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加自觉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积极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2)要做到“四个一定要”和“三个始终”,即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要加强学习、勤奋工作;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3)要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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