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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关于批准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2号),批准我局科学研究院管超同志享受2006年政府特殊津贴,一次性发给政府特贴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颁发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实施以来,对完善我国高层次人才队伍,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投身祖国现代化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粮食行业广大专业技术人才要发扬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精神,继续努力,积极推动粮食科技事业的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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