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邮箱 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国家粮食局 > 政务信息 > 政策文件正文
 
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7年04月05日】 【字号:

   国粮办展〔2007〕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粮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调研,抓紧编制粮食企业应急预案。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以编制企业应急预案为契机,认真研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隐患,明确管理目标,理顺管理程序,改进管理方法,完善管理机制,强化企业管理基础,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件的精神,分析本企业风险隐患特点,本着“简明、管用、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在年底前完成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抓紧建立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预案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吸收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预案质量。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粮食企业及时将预案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备案,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以改进和提高企业应急管理水平。
 
  二、高度重视,建立并完善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粮展〔2006〕190号)的要求,建立并完善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要将粮食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粮食行政工作体系,切实担负起行业管理与指导的责任,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在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与非国有粮食企业的联系,探索强化非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方式和方法,提高监管能力。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对企业备案的应急预案,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审查工作,提高企业应急预案水平。要注意企业与企业间应急预案的衔接,发挥不同企业优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有地方特色的粮食企业应急预案体系。

  三、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当前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当前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
 
  (一)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和方法,切实提高各粮食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要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保证培训质量。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将基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同志,粮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培训一遍。

  (二)加强仓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最近,个别粮食企业发生了粮堆和仓房坍塌事故,这说明部分企业在仓储设施和设备管理上还存在漏洞,特别是当前粮食库存水平比较高,加大了仓储设施设备管理的难度。请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粮食企业做好仓储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粮食企业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装仓出仓,严格按规程组织作业。要加强作业现场管理,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别要注意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提前准备,做好防汛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加强预测预报,防止极端气候现象对粮食企业和库存粮食造成威胁。处于水患区的粮食企业,要控制粮食库存水平,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做好露天储粮的仓储管理。露天储粮的设施条件比较差,要重点关注露天储存粮食的粮情变化趋势,加大对露天储粮的检查监测频率,确保粮食品质。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搭建露天储粮设施,并加强现场管理,防止出现粮堆坍塌事故。

  附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doc
  

二○○七年四月二日


  
打印】【关闭
 
  业务频道
市场调控  粮油统计 
监督检查  库存检查 
粮食财务  企业改革 
粮油标准  市场建设 
粮油科技  仓储管理 
粮油加工  安全生产 
设施建设  粮油信息 
质量安全  粮油产业 
  政务信息
司室简介  政策文件 
工作动态  领导讲话 
工作会议  人事信息 
国际交流  纪检监察 
地方信息 
  办事服务
行政许可 许可公示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在线申报 行政复议
办事咨询
收购资格查询
  主题服务
农民之友 消费指南
企业之窗 市场行情
理论研究 普法专栏
职业技能鉴定
  公众参与
在线访谈 访谈直播
意见征集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公众留言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访问统计 旧版回顾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2 国家粮食局 版权所有 京ICP备 0505240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   邮编 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