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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粮食局在西安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会议上的发言
【时间:2009年06月12日】 【字号:

开拓进取 扎实工作
努力开创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新局面

吉林省粮食局
(2009年5月26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这次工作会议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我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和完善粮食质量管理制度的实际,现将我省粮食质量管理和检测工作的一些做法和体会,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汇报。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粮食质量监测体系

  粮食作为重要食品,人民日常生活一天也离不开,其质量的好坏事关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吉林省是商品粮生产大省,是全国唯一人均占有吨粮的省份,吉林省粮食局作为全省粮食流通的行政主管部门,始终把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构建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和保障机制。一是粮食质量管理机构健全。目前全省54个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都设有负责粮食质量管理的机构,编制和经费有保障,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承担粮食质量监管职责。二是粮油质检机构资质通过权威部门认定。省粮油监测站在2004年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资格,为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正式成员,具有实验室认可多边互认协议方的地位,检测报告具有国际等效性和互认性。全省有7个粮油监测站通过国家粮食局验收,加挂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或站的牌子,有48个粮油质量监测站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评审,获得从事粮油质量检测资质认定资格。三是粮油质检机构检测条件不断改善。目前全省各级粮油监测站实验室面积约2万平方米,拥有合格大中型检化验仪器、设备1400多台(套),对外开展检测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了以省级监测机构为龙头、市州区域性监测机构为骨干、县(市)监测机构和粮食企业检(化)验室为基础的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粮食质量检测网络。

  二、加大力度,全面提高粮油质量管理和技术人员素质

  培养一批技术精、业务强、素质高的从业队伍,是新形势下开展粮油质量监管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历史使命。为建立起一支适应形势、精通业务、素质优良的粮食质量监管队伍,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对粮食质量监管机构人员的培训力度。为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省局每年都举办两期培训班,对全省各地粮食质量管理机构的科(处)长,进行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粮食质量标准业务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使他们在精通业务的基础上,依法开展粮食质量监管工作。二是努力提高粮油质检机构人员的业务素质。省粮油监测站非常重视对检验机构业务人员素质培养,经常选派精干技术人员,参加省际间技术交流和学习,有些一线业务人员多次在国家合格评定委员会组织的实验室间能力验证和国家粮食局组织的系统内对比检验考核中取得好成绩。目前全省粮油质检机构在岗人员约540人,其中,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63人,占11.7%,工程师职称164人,占30.4%。其中省粮油监测站有3名研究员,14名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以上人数占53.1%。三是积极做好企业检(化)验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大了企业检化验人员培训力度,面向全社会,对企业检化验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2000多名企业检(化)验人员通过我们组织的资格考试,获得由国家粮食局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粮油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粮食质量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粮油质量检验管理机构以及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

  三、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策性粮食质量监测工作

  近几年,我们在做好秋粮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仲裁检验、清仓查库等日常工作的同时,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对中央储备粮等政策性粮油的质量监管上。粮食购销市场化以来,我省粮食库存结构变化较大,库存粮食中政策性粮食约占80%,其中包括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食、国家临时存储粮食等。根据这种库存特点,我们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把政策性粮食质量检测特别是储备粮和军供粮的质量检测作为工作重心,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一是签订政策性粮食委托检验协议。粮食质量检测是粮食流通的基础性工作,在粮食购销市场化的形势下,做好粮食质量检测工作,对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特别是各级储备粮和军供粮由于其特殊性,质量情况备受社会关注。如何监管政策性粮食的质量,是省粮食局、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共同关注的焦点。经过反复磋商和协调,最后达成一致,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军粮供应管理中心分别与省粮油质量检测站签订协议,委托省粮油质量监测站作为第三方质检机构对储备粮及军供粮等政策性粮油进行质量检测。

  二是积极开展检测。对于储备粮的质量监管,每年开展春秋两季质量普查。检查时,省粮油质量监测站、中储粮吉林分公司、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抽调业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对承储企业库存的储备粮等级、水分、杂质、宜存率以及各项卫生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省粮油监测站在每次质量检查结束后,不仅按时向企业提供检测数据、报告,还根据检测的各项指标和实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向企业提出整改及轮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军供粮的质量监管,我们牢牢把握保证军粮质量是军粮供应工作核心的这样一个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军供政策,确保军供粮的质量安全。为按质、按量、按品种保证部队的粮食供应,我们严格质量管理,完善监控措施,对涉及军粮供应的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及销售等过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抽查,积极做好军粮供应的质量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把住了军粮供应质量关。

  三是监管成效突出。中央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的质量监管工作,是结合我省实际开展的,取得了明显成效,可以说是具有吉林特色。通过对储备粮、军供粮等政策性粮食质量的检测,提高了储备粮的管理水平,确保了中央和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保证了军供粮的质量安全。每次国家对储备粮质量进行抽查,宜存率都在90%以上。军粮供应质量的检查合格率达到了100%。经过几年的成功运做,这种通过第三方监管粮食质量的模式得到合作方认可。省粮油监测站开展政策性粮食质量检测工作,不仅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而且收到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解决了办公经费不足问题,为后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这次全国粮食系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后,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粮食质量检测工作的新规律,努力开创粮油质量检测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服从于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的新需要,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新需求。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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