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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政策性粮食
竞价销售出库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年01月21日】 【字号:
国粮检〔2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有关粮食交易市场: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加强最低收购价等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总体来看,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情况良好。但是,近期也发现少数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在竞价销售出库过程中,以种种借口设置障碍,拒绝、阻挠出库,索要好处费或额外出库费,造成竞价销售出库不畅,阻碍了粮食的正常流通。为确保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切实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精神,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粮食局决定开展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区域和时间

  检查地区包括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的相关省份和竞买国家政策性粮食的企业所在省份。2010年春节前后,各地要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其后要加强日常检查。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国家政策性粮食(包括最低收购价和国家临时存储等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竞买国家政策性粮食企业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承担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活动的粮食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粮食交易市场)。

  三、检查内容

  (一)承储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组织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是否存在设置障碍或以各种借口拖延出库进度现象。买卖双方是否按交易细则和合同约定及时交割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承储企业是否在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细则规定的有关费用之外,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

  (三)承储企业和购买企业国家政策性粮食统计账务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四)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过程和企业交易行为是否符合交易规则,是否存在收储库点购买本库国家政策性粮食、出现“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违反政策及交易细则等问题。

  四、检查组织方式

  此项检查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对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的要求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所有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情况进行检查。国家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情况进行巡查和随机抽查,并对各地开展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五、有关要求

  (一)有关粮食交易市场要加强对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情况的分析汇总。对每一批次(指安排集中竞价销售和网上挂牌销售)竞价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将汇总情况于集中竞价交易结束后的下周五前(非工作日顺延)报竞价成交粮食承储库点所在地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对超过规定时间未出库的承储企业的有关情况也要一并分析汇总报送。

  (二)有关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进行。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积极接受举报、投诉,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恶意拒绝、阻挠竞价销售出库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积极协调中储粮分公司和粮食交易市场,加强信息沟通,督促其按照规定的职能分工协调解决交易和交割中的问题。

  (三)有关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总结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买方、卖方和交易市场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分析交易、交割、出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每月底向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上报专项检查情况,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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