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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举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
【时间:2008年10月15日】 【字号:

  为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面向全国粮食行业举办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国粮办人〔2008〕21号)精神,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于2008年10月,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地省级、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以及地(市)、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重点为未取得粮食监督检查证的人员。

  这次培训班,重点就行政执法基础、行政执法监督、粮食流通管理行政法规及其配套规定的基本规范、粮食监督检查实务、《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和粮食质量与卫生监管等进行了培训。培训班开始时,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的负责同志对搞好此次培训提出了严格要求。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和国家粮食局相关司(中心)的有关领导在培训班上进行了认真授课。各地学员反映,此次培训结合实际紧密,内容充实详细,非常适合当前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培训班得到了各地学员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对于考核合格的培训人员,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将核发结业证书。其中符合《粮食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要求的省级粮食局行政执法人员,经省级粮食局审核同意后,国家粮食局将核发粮食监督检查证;其他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由所在省级粮食局按照《粮食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审核后发给粮食监督检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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