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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和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等8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计综合[2002]677号),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加快,工作力度加大,从整体上看,企业改革在困境中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企业改革初现成效 按照粮食主销区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粮食主产区继续执行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针对这两类地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指导。经过各地共同努力,今年以来,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调整企业布局和结构。首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进行布局调整。截止今年10月底,全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数与1998年底相比减少17%。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海南和云南等省(区、市),通过兼并、租赁等方式,撤并了一部分购销企业。目前这些省市的购销企业数量与1998年底相比,减少20%以上。其次,国有粮食附营企业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截止今年10月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总数为43732个,与1998年底相比减少18%。其中,企业改制数占企业总数28%。江苏、河北、四川和陕西等省通过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整体出售等形式,进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改制数占企业总数的35%以上。 (二)粮食产业化经营有了新进展,涌现了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一些购销企业突破 "收原粮、卖原粮"和"种什么、收什么"的经营方式,为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积极与粮食加工企业和科研单位联合,大力开展粮食产业化经营,涌现出了山东龙丰集团、川粮米业公司、湖南金健米业公司、河南正龙食品集团等一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购销企业与加工企业联营,向粮食生产、加工转化延伸,使粮食产业链条有机连接和延伸,实现了优势互补,出现了企业与农民双赢的良好局面。山东省莱州市国有粮食企业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在"公司+基地+农户"的产加销一体化运作中让利于农,帮助农民增收。今年引导农民种植了30多万亩适应市场需求的优质小麦,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农民签订收购合同,按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收购农民生产的优质小麦,收购优质粮食的差价使农民增收1000多万元。今年1至10月,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实现利润500万元,同比增长21%。 (三)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分流安置了富余职工。一是国有粮食企业千方百计分流富余职工。截止今年10月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总数为241.8万人(不含离退休人员),与1998年底相比减少96.7万人,减幅达29%。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数140.7万人(不含离退休人员),与1998年底相比减少54.8万人,减幅达28%。二是国有粮食企业通过企业改制安置、组建新的企业反聘、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到今年10月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已累计安置下岗职工53.6万人再就业。三是大多数企业职工进入了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全国国有粮食企业职工中有198万人参加了失业保险,有239万人参加了养老保险。辽宁省国有粮食企业与12.1万名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并向失业保险并轨,共支付补偿金7.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补助4.7亿元,企业自筹2.8亿元。 (四)想方设法,消化高价位粮食库存和减轻财务包袱。一是对高价位粮食库存采取"粮源对冲、成本搁置、待价而售"或补贴销售差价的办法,促进销售,高价位粮食库存开始下降。今年10月底,全国高价位粮食库存同比有所减少。辽宁、河北、黑龙江、江西、安徽、湖北、河南、江苏和内蒙古等9省(区、市)粮食销售同比增长在20亿斤以上,占全国粮食销售增长总量的90%。二是对历史财务包袱,各地按照财务包袱形成的原因和责任,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筹措资金,尽力消化,使财务包袱有所控制。北京市国有粮食企业通过财政消化、盘活资产等方式,共减少企业债务40多亿元,企业财务包袱基本解决。 (五)积极搞活粮食购销,财务亏损继续减少。今年1至10月,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同比增长7%;销售粮食同比增长9%。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统算发生亏损,同比减亏,减幅为8%;附营企业统算亏损,同比减亏,减幅24%。 二、当前存在主要问题 国有粮食企业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多年积累下来的机制不活、包袱沉重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在粮食主产区显得尤为突出。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产省(区)地方配套的粮食风险基金难到位,补贴不能及时足额拨补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有的购销企业已难以为继。二是由于购销企业与加工企业分设,使得大多数购销企业只能"收原粮,卖原粮",不适应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需要。三是国有粮食企业包袱沉重。据粮食部门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新老挂帐、不合理资金占用和新增亏损数额较大,其中:1998年5月31日前亏损挂帐占75%;1996-1998年收购的高价位粮食库存仍有大量粮食亟待销售,占商品粮库存的一半左右;各地上报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下一步改革还有较大数量的富余职工需要分流安置,附营企业100多万职工中,由于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相当一部分职工没有生活来源;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严重。四是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机制不活,管理水平低。 三、下一阶段工作措施 (一)继续坚持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做好秋季粮食购销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2年秋粮收购政策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23号)精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通过深化改革,继续发挥粮食收购主渠道作用,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对列入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做到不限收、不拒收、不压级压价。要继续拓宽粮食销售渠道,加大销售力度,减少库存,降低成本。要认真做好库存粮食的保管工作,努力做到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库存粮食安全。 (二)继续做好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保证社会稳定。对需分流安置的富余人员,要积极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接续以及下岗培训、转岗和向社会推荐就业工作,充分利用企业现有闲置资源开展多种经营,安排富余人员,避免在减员分流中积累和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三)继续做好企业改革、改组工作,建立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新机制。继续按照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调整企业的布局和结构。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改组步伐,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跨地区重组、联合和兼并,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对国有粮食附营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企业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搞好成本核算,降低企业经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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