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邮箱 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国家粮食局 > 业务频道 > 安全生产 > 工作动态正文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年12月28日】 【字号:
国粮展〔2011〕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进入12月份以来,粮食企业又相继发生了3起安全生产事故。其中:中央储备粮青岛直属库浅圆仓出仓作业中,1名工人被粮食掩埋窒息死亡;中央储备粮鹿邑直属库平房仓出仓作业中,2名工人被粮食掩埋窒息死亡;黑龙江巴彦洼兴粮库1名工人通过皮带输送机登高作业,坠地死亡。初步了解,这3起事故均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汲取事故教训,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冬春季节容易发生火灾,各粮油仓储企业要落实消防责任,做好防火工作。各企业要对库区进行全面的清洁整治,及时清扫各类易燃废弃物,消灭卫生死角,保持库区整洁。要做好易燃物资的整理工作,控制各类易燃物资的库存总量,堆放整齐,远离火源,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护措施。搭设露天储粮设施要预留必要的消防间距和消防通道,尽量避免使用易燃材料。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各类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加强对临时供电线路的管理,禁止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电气产品,确保用电安全。要加强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物资的维护保养,确保发生火灾时能调的动、用的上。要严格用火审批制度,做好库区周边火灾危险源的调查,防止外来火源引发的火灾。要研究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对本企业防火工作的影响,并做好监控和防范工作。要加强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共同做好涉及储粮化学药剂火灾事故的救援准备工作。

  二、强化组织,确保秋粮收购作业安全

  粮食收购现场车多、人多、设备多,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开展粮食收购作业的企业必须制订完备的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做好收购用仓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禁止设施设备“带病”作业,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收购现场的安全管理,合理利用收购场地,优化作业流程,尽量避免人流、车流、物流的交叉。要提高工作效率,为售粮人员提供便利。要以合理的方式在第一时间让售粮人员了解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要在危险源处设置警告标识,或派专人值守,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三、严格制度,确保烘干作业安全

  开展烘干作业的企业在烘干作业前,要对烘干机及配套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认安全后方能开展烘干作业。要按照《粮食烘干机操作规程》(LS/T1205-2002)的规定,规范烘干作业行为。企业要为烘干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粉尘、噪音防护装备,加强对烘干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其中烘干作业负责人必须熟悉烘干机的工艺流程以及参数指标。要加强烘干作业现场的管理,定期做好清塔工作,防止出现火灾事故。要完善有关烘干作业记录,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烘干作业现场。企业要制订烘干作业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烘干作业的顺利进行。

  四、规范操作,确保其他生产作业安全

  各粮油仓储企业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标准体系,特别是各项生产作业和大型设备操作规程,监督职工严格按有关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规范作业。各企业要加强粮油进出仓作业管理,制订进出仓作业工作方案,明确有关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指定现场作业安全负责人。禁止人员进入正在实施进出仓作业的立筒仓、浅圆仓,禁止直接用包装仓堆放散粮。开展立筒仓、浅圆仓清仓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装备,必须派专人全程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监护。高大平房仓出仓初始阶段形成的粮坑角度大、坑底深,容易坍塌造成人员伤亡,企业必须加强防范。要进一步加强登高作业管理,禁止使用输送机登高作业。要及时清理仓储设施内沉积的粉尘,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电气设备,防止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五、加强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贯彻落实

  各地区各单位近期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规范日常作业行为。各地区各单位要创新检查形式,提高检查质量,可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检查工作,可组织不同地区交叉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被检查企业反馈,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督促企业制订隐患治理工作计划,并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源的管理。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打印】【关闭
 
  业务频道
市场调控  粮油统计 
监督检查  库存检查 
粮食财务  企业改革 
粮油标准  市场建设 
粮油科技  仓储管理 
粮油加工  安全生产 
设施建设  粮油信息 
质量安全  粮油产业 
  政务信息
司室简介  政策文件 
工作动态  领导讲话 
工作会议  人事信息 
国际交流  纪检监察 
地方信息 
  办事服务
行政许可 许可公示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在线申报 行政复议
办事咨询
收购资格查询
  主题服务
农民之友 消费指南
企业联系点 市场行情
理论研究 普法专栏
职业技能鉴定
  公众参与
在线访谈 访谈直播
意见征集 网上调查
局长信箱 公众留言
局长信箱回复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旧版回顾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2 国家粮食局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40986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1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  邮编: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