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成果 创新机制 努力保持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的良好态势
—— 任正晓同志在部分省区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 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9年11月24日)
同志们:
今年以来,各级粮食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有关政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企业经营管理成果,国有粮食企业有望实现连续三年盈利,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同时,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及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影响,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还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面临较大压力。我们召开这次部分省区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座谈会,就是要认真分析今年以来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找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和部署下一阶段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今年以来,各地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强经营管理,确保了粮油市场基本稳定,促进了种粮农民增产增收,同时,进一步改善了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实现了企业大幅减亏增盈,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1~10月全国国有粮食企业实现统算盈利35.31亿元,同比减亏增盈37.55亿元;其中购销企业统算盈利31.08亿元,同比减亏增盈32.69亿元。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陕西、宁夏、新疆等 16 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了统算盈利;山西、内蒙、辽宁、浙江、河南、湖南、重庆、贵州、甘肃等 9 个省(区、市)实现了大幅减亏。
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今年以来为实现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状况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各级粮食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继续实行扭亏增盈目标考核制度,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指导。各级粮食部门高度重视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继续实行和强化扭亏增盈目标考核制度,量化指标,分解落实,明确奖惩;继续落实扭亏增盈信息通报制度和对重点企业经营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广东省将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纳入全省粮食安全考核体系,由省长和各地、市长签订责任书,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河南省把扭亏增盈目标作为分值最高的考核指标纳入全省粮食工作考评体系;云南省将扭亏增盈目标列入当地行政首长考核体系,促使地方政府对粮食工作更加重视;江西、湖北、甘肃等省也完善了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奖惩制度,通过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提高了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水平,为保持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状况的良好态势提供了保障。
(二)继续研究解决企业“三老”遗留问题,为国有粮食企业经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针对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消化期到期但尚未全部消化的实际情况,国家粮食局配合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向国务院报送了解决政策性挂账有关政策的建议,明确了政策性财务挂账消化、未占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政策性亏损处理,以及占用商业银行贷款划转等有关政策。最近,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合作支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通知》(国粮财[2009]217号),明确可以通过贷款重组、呆坏账核销政策,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消化经营性财务挂账,减轻企业负担。各地结合企业改革改制,积极消化企业经营性挂账,尤其是黑龙江、辽宁、安徽、湖北、河南、陕西、贵州等省在这项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各地还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多渠道解决前几年企业分流安置职工的资金缺口,做好分流安置职工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积极创造就业岗位,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三)指导企业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努力开展粮食购销,进一步夯实国有粮食企业经营基础。各级粮食部门积极指导国有粮食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存储政策,积极入市收购,搞活粮食购销,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既有效稳定了市场粮价,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又掌握了粮源,取得了政策性补贴收入。同时,还积极指导企业认真分析和准确判断粮食市场形势,规避经营风险,灵活开展自主粮食购销,尤其是帮助企业协调落实粮食收购资金,搞好粮食收购。据统计,1~10月,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2566.18亿斤(贸易粮,下同),同比增加161.62亿斤,收购量占全社会收购量的60.67%。在抓好粮食收购基础上,各地还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抓住国内经济回暖的时机,拓宽销售渠道,扩大销售量。1~10月,销售粮食2634.68亿斤,实现粮油销售收入2863.35亿元。黑龙江省指导企业积极落实临时收储政策,掌握粮源,开展粮食购销,一举扭亏为盈, 并成为全国盈利大户。
(四)进一步推动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指导,今年6月,国家粮食局及时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和经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国粮财[2009]135号),要求各地严格规范企业改革改制和经营行为,营造稳定和谐的改革发展氛围。11月初又在上海召开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研讨会,总结和推介各地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典型经验,进一步深化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认识。各地因地制宜,继续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安徽、湖北等省还制定出台了有关改革文件,或召开会议,布置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
为支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出台了政策性金融支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政策性粮油收储、自主开展粮食购销,以及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做优做强。同时,两家还联合下发了《关于重新审定重点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国粮财〔2009〕197号),对2006年、2007年两次确定的1684家重点支持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重新审核确认,继续提供贷款支持。此外,各地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通过财政专项补助或贷款贴息,加大了对企业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力度,增强企业仓储和购销能力,以及企业经营发展后劲。并利用退城进郊等政策,兴办粮食产业园区,积极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条,拓展经营空间,增强了企业竞争实力。福建省近4年来共安排9.9亿元支持企业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江苏省今年拿出2660万元财政奖励资金用于中心粮库建设;湖南、新疆等省(区)在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企业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基础上,另外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粮食产业化发展。
(五)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努力开展增收节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各地以今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为契机,全面查找企业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指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管理决策水平。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完善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控措施,促进企业增收节支。浙江省通过整合企业内部资源,实行公司到库点的直接管理、规范定额管理和细化预算管理等方法,增收节支;江西省通过在全省粮食系统开展效能年活动,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严把费用开支关,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由于各级粮食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前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状况比预料的要好,同时从全年来看,由于国内经济企稳向好,国家全面落实并不断充实完善一揽子计划,小麦、稻谷等主要粮食品种和油料价格基本稳定,以及国家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临时存储政策,并逐步推进粮库、储油罐和粮食烘干设施项目建设等,预计全年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状况仍将朝着积极方向发展,国有粮食企业经济效益有望再创好的水平。
二、当前国有粮食企业经营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
从各地反映和分析的情况看,尽管今年以来国有粮食企业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但受整体经济环境、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仍有14个省(区、市)发生亏损,且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盈利仅占全部国有粮食企业盈利20.73%,尤其是地方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发展的基础仍然不牢,突出表现在:
一是国有粮食企业经营主要依靠政策性收储。据统计,目前全国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库存总量中,绝大部分为政策性粮食库存。1~10月,全国政策性粮食收购量占全部国有粮食企业粮食收购量的61.18%,尤其是粮食主产区政策性粮食收购量约占当地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的69.01%,企业盈利主要还是依靠政策性粮食收储的补贴性收入。受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影响,加上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抗风险能力弱,企业入市谨慎,自营购销业务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萎缩,主要靠为中央和省级储备粮企业,以及产业化龙头企业代收代储,维持经营。
二是企业“三老”遗留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目前全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还有约738亿元经营性粮食财务挂账没有解决,每年仅利息就要支付近40亿元;加上前几年国有粮食企业分流安置富余职工有较大资金缺口,企业包袱仍然较重,发展受到制约。
三是部分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主经营困难,竞争力不强。一方面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于经营性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企业资产质量较差,风险承受能力较弱,部分企业难以获得粮食收购贷款,自主经营开展困难。另一方面,由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企业资源没有进行有效整合,仍然是规模小,竞争力不强。加上大部分基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储设施陈旧,缺乏发展后劲。
四是企业的经营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有些地方改革改制后的国有控股或参股粮食企业不能享受原有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有些地方对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土地税、房产税等税收减征和免征政策尚未完全落实;财政、金融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还不够等。
三、巩固成果,创新机制,进一步做好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国有粮食企业是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管理水平的高低,不仅事关粮食经济的发展,还关系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能力的增强。因此,各地粮食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巩固企业经营管理成果,努力保持国有粮食企业良好发展态势。
(一)继续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各地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服务粮食流通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指导,严密部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扭亏增盈目标考核机制,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奖惩制度,调动企业全体人员参与企业经营和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信息通报制度和重点粮食企业经营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亏损严重的地区,及时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扭亏增盈成效显著的地区和企业,要通报表扬并进行总结推广,以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继续解决企业“三老”遗留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一是从各地实际出发,结合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妥善处理经营性挂账的办法和激励措施,采取贷款重组、呆账核销、企业创收等多种方式,促进企业消化经营性挂账。二是争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前几年国有粮食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中的资金缺口,以及企业历史拖欠职工的工资、医药费、社会保险费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问题,落实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政策,为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指导企业因地制宜,因企施策,搞好粮食购销和经营,发挥主渠道作用。对实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存储政策的地区,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积极入市收购,发挥主渠道作用,稳定市场粮价,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掌握粮源,增强企业经营基础。对未实行最低收购价和临时存储政策的地区和粮食品种,指导企业依托自身特点和区位优势,自主开展粮食购销;认真研判粮食购销形势,规避经营风险,增加经营收入。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保证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需要;在防范信贷风险前提下,争取对企业自主经营粮食的贷款支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国有粮食企业,协调农发行提高办贷效率,加快贷款调查、审批和发放进度,确保企业及时入市收购。积极拓宽粮食收购资金多渠道的路子,创新粮食购销方式,搞活企业经营。
(四)进一步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继续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产权改革的力度,以县级骨干粮库为主体,实行兼并重组,组建公司制、股份制粮食企业,完善购销网络。积极培育大型粮食企业集团,鼓励大型国有粮食经营企业收购、兼并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积极掌握粮源,继续发挥购销主渠道作用。把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发展粮食产业化结合起来,积极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订单收购,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增强抵御市场经营风险能力,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确保粮食安全。
(五)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指导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建立和完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调动企业全员积极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建立和完善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灵活用工机制;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有效运营资产,降低成本费用;加强资金管理,改善资本结构,减少资金沉淀和不合理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企业仓储管理,提升粮食仓储核心竞争力,降低粮食损失损耗。
(六)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努力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一是协调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及早完善下发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文件,跟踪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与农发行沟通,积极提供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固定资产购置、技术升级改造、技术研发引进、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和食品安全及检测能力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以及龙头企业开展粮食订单收购和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并争取地方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专项补助或贷款贴息。三是尽快落实国家已安排的粮库、储油罐和粮食烘干项目建设,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争取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基层国有粮食企业仓储物流设施维修和建设的支持,进一步增强企业仓储和购销能力。
同志们,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经营管理,是增强国有粮食企业市场竞争力、发挥主渠道作用的重要保证。我们要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和粮食市场形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粮食流通工作大局,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企业经营管理成果,努力保持国有粮食企业良好发展态势,为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促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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