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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内蒙古、黑龙江、辽宁、山东、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重庆、陕西、宁夏、新疆等省(区、市)粮食局: 2006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国粮财[2006]123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解各地近年来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情况,研究完善政策措施,更好地指导下一阶段工作,定于2007年7月下旬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部分省(区、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座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了解各地近年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进展情况,以及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研究有关政策措施,指导下一阶段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二、参加会议人员
部分省(区、市)粮食局主管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局领导、处长各1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7年7月29日报到,30日、31日开会。 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金谷大酒店(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0号,电话总机:0991-2827607)。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7月16日17:00前分别传真至国家粮食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联系人 : 王旭 电话:010-63906860 传真:010-6390684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联系人: 刘冬梅 电话:0991-2355327 13319828331
郝丽琴 电话:0991-2355327 13629901818
传真:0991-2823633
附件:部分省(区、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座谈会报名表。
二○○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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